金融界消息,近日,宁夏公铭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因对银川嘉晟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在开展5月维护保养时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被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对银川嘉晟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为其提供消防维护保养服务的宁夏公铭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民生城市花园民生园4号楼1单元601室,法定代表人穆雪源)在开展5月维护保养时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宁夏公铭消防技术有限公司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构成了相关违规行为。现决定给予宁夏公铭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