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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非法上访 吴桥县一家三人被判刑

多次非法上访 吴桥县一家三人被判刑
2019年09月20日 08:42 沧州新鲜事作者:沧州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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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吴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非正常越级上访、强拿硬要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以来,被告人牟X瑛、牟X强、林X各以户口迁移证、报到证丢失,限制其人身自由等问题,无理要求到公检法部门工作,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或已解决,三名被告人在国家重大节日、重要国际国内会议等敏感期间,多次越级上访,恶意登记或者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给各级党委政府施压,辱骂威胁劝返的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了地方政府的工作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被告人牟X瑛、牟X强在被劝返回家的车辆行驶过程中,不顾车内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强行抢夺方向盘。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涉嫌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牟X瑛犯寻衅滋事罪,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牟X强犯寻衅滋事罪,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林X各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追缴被告人牟X瑛、牟X强、林X各非法所得退还被害人。 承办法官提醒,信访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律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但法律同样禁止公民滥用权利,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来源:吴桥微在线)

  

  9月18日,吴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非正常越级上访、强拿硬要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以来,被告人牟X瑛、牟X强、林X各以户口迁移证、报到证丢失,限制其人身自由等问题,无理要求到公检法部门工作,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或已解决,三名被告人在国家重大节日、重要国际国内会议等敏感期间,多次越级上访,恶意登记或者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给各级党委政府施压,辱骂威胁劝返的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了地方政府的工作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被告人牟X瑛、牟X强在被劝返回家的车辆行驶过程中,不顾车内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强行抢夺方向盘。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涉嫌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牟X瑛犯寻衅滋事罪,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牟X强犯寻衅滋事罪,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林X各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追缴被告人牟X瑛、牟X强、林X各非法所得退还被害人。 承办法官提醒,信访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律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但法律同样禁止公民滥用权利,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来源:吴桥微在线)

  

  9月18日,吴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非正常越级上访、强拿硬要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以来,被告人牟X瑛、牟X强、林X各以户口迁移证、报到证丢失,限制其人身自由等问题,无理要求到公检法部门工作,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或已解决,三名被告人在国家重大节日、重要国际国内会议等敏感期间,多次越级上访,恶意登记或者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给各级党委政府施压,辱骂威胁劝返的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了地方政府的工作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被告人牟X瑛、牟X强在被劝返回家的车辆行驶过程中,不顾车内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强行抢夺方向盘。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涉嫌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牟X瑛犯寻衅滋事罪,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牟X强犯寻衅滋事罪,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林X各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追缴被告人牟X瑛、牟X强、林X各非法所得退还被害人。 承办法官提醒,信访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律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但法律同样禁止公民滥用权利,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来源:吴桥微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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