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公司告成矿4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
郑州煤电公司告成煤矿四月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
编 制: 温晓鹏
审 核: 杨青合
安全矿长: 高国栋
矿 长: 周振东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告成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
一、矿井概况:
告成井田位于河南省登封市东南部告成镇境内,南部与白坪井田和新登煤矿毗邻,东部与大平煤矿相望,南北走向长10km,东西倾向宽3.5km,面积35km2,井型为立井。井田地质储量19926.8万t,工业储量16022.7万t,可采储量9269.7万t。1992年开始建矿,1999年正式投产,2001年12月达产。设计年生产能力9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止2011年底矿井剩余地质储量12848万吨,可采储量8552万吨,可供开采服务年限50年。煤种为中灰、低硫、高发热量贫煤。
煤层透气性系数0.0053m2/(MPa2·d),属难抽放煤层,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8.72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0.05m3/t,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尘爆炸性指数为14.17%,煤层自燃倾向等级属三类(不易自燃),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3个月。
矿井现有4个井筒,主井、副井、中央风井和北风井均为立井。矿井主井标高:+261.000,副井标高:+262.000,中央风井标高:+263.000,北翼风井标高:+309.427,最深开采标高-600M。
二、矿井生产布置:
1、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多水平上、下山开拓,采区上下山布置。区内主采煤层为二叠系山西组二1煤层,煤层厚度0-18.23m,平均4.86m,倾角8-26°,平均12°。井田范围受滑动构造影响,煤层赋存不稳定,顶板破碎,底板起伏变化大。回采工作面采煤方法为:13采区为倾斜长壁炮采放顶煤一次采全高,21采区为走向长壁炮采放顶煤一次采全高。
2、通风方式为混合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主、副井进风,中央风井、北翼风井回风。中央风井安装2台BDK65B-8-NO28型轴流式风机,北翼风井安装2台FBCDZ54NO26轴流式风机。目前,矿井总进风量为10675m3/min,总回风量为10904m3/min,其中:北翼风井回风量为3769m3/min,中央风井回风量为7135m3/min,矿井最大通风流程为7500m,等积孔为4.37m2。
3、提升运输系统为主井出煤(井深371m,直径4.5m,提升高度355.6m,2JK-3.5×1.7/20E型单绳缠绕式提升机,配置YR800-10/1180型6kV、800kW电机,8吨底卸式箕斗);副井上、下人员及运料(副井深372m,直径6.0m,JKM-2.8×4(I)E-(GC)型塔式多绳摩擦式提升机,配置YR400-12/1180型6kV、400kW电机,1吨双车单层罐笼)。
4、安全监控系统:我矿瓦斯监控系统为西安西科开发的KJ110N系统。另外,矿井安装有一套KJ250型人员定位系统。
5、瓦斯抽放系统:我矿目前共有4套瓦斯抽放泵站(1套地面抽放泵站和3套井下抽放泵站)和一套瓦斯氧化利用系统。
地面抽放泵站安装2台2BEF-50型抽放泵,一用一备,主要对21031上、下副巷本煤层预抽钻孔进行瓦斯抽放。21采区上部瓦斯抽放泵站安装两套2BEA-303型瓦斯抽放泵,两用两备,利用一套抽放系统对21061底板抽放巷进行穿层钻孔抽放。21采区中部瓦斯抽放泵站安装两套2BEC-40型瓦斯抽放泵,利用其中一套瓦斯泵站对21031工作面底板抽放巷穿层钻孔进行抽放;另外一套瓦斯泵站对21061上副巷本煤层预抽钻孔进行抽放。25采区瓦斯抽放泵站安装4台2BEA-303型抽放泵,两用两备,目前有一套抽放系统对13201工作面、13181上副巷本煤层预抽钻孔进行抽放;另外一套抽采系统对25采区回风下山中二车场穿层钻孔进行抽放。
6、矿井供电系统:矿井双回路电源,由二趟架空线路取自禅宗220kV变电站的两个35kV母线段,双回路电源分列运行,每一回路均能负担矿井全部负荷。由地面变电站向井下敷设四条6kV电缆,目前,井下有一个中央变电所、5个采区变电所,均采取分列运行方式。局部通风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双三专,移动瓦斯抽放泵实现了三专加两专。井下排水及地面通风、提升、压风等系统,均采取双电源供电。而且架设了第三电源(保安电源),可与矿井双回路电源实现互倒,提高了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7、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排水系统:告成井田位于颖阳-芦店向斜东段登封-告成水文地质区,该单元南北分别以箕山、嵩山两分水岭为界,西部和东北部分别以颖河与白降河、双洎河分水岭为界。从构造上为一不对称向斜,南翼地层出露完整,北翼被月湾断层破坏,构成阻水边界。地形总体呈北西高南东低之势,最高海拔标高470m,南部颖河谷地海拔标高仅240m,相对高差230m;井田中部大部被古近系砖红色砂岩、泥岩所覆盖,海拔标高一般300m左右。区内沟谷较发育,植被稀少;第四系覆盖层簿而不连续,主要分布在河谷及山间洼地。告成煤矿二1煤层主要为底板太原组上段灰岩岩溶充水及二1煤层顶板滑体构造破碎带及上覆碎屑岩类含水层的孔隙-裂隙水,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矿井目前正常涌水量为1160m3/h左右,最大矿井涌水量为1405m3/h。
我矿排水系统为二级排水:主排水系统和采区排水系统。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类 别 中央泵房 21下山泵房 1 水泵型号 MD500-57X7 MD500-57×3 MD450-60×3 2 数量(台) 7 1 1 5 2 3 电机型号 YB630S1-4 YB630S1-4W YB25001-4 YB450S2-4 4 电机功率(KW) 800 355 5 排水管路 5*ф325*9 3*ф351*9 6 正常涌水量(m3/h) 1160 570 7 最大涌水量(m3/h) 1405 674 8 水泵总能力(m3/h) 2950 2050 9 水仓容量(m3) 12391 4936 10 启动设备型号 QBGZ-160/6 QBGZ-160/6 11 安全保护设施 过流及欠压保护齐全
三、矿井证照情况:
矿井证照情况如下表:
证 照 证 号 有效期(发证日期) 采矿许可证 1000000420020 2004.5—2032.7 安全生产许可证 (豫)MK安许证字[2011]112852 2011.11.28—2014.11.27 煤炭生产许可证 204101850077 2012.1.29—2014.11.27 矿长安全资格证(周振东) 豫字第11041010000094号 2011.5—2014.5 矿长资格证(周振东) MK41ZHM0975 2011.6—2013.6 营业执照 410100300008873 告成煤矿五职矿长安全资格证、任职资格证情况如下表:
序号 姓 名 职 务 五职矿长安全资格证 五职矿长任职资格证 证 号 有效期 证 号 有效期 1 周振东 矿 长 第11041010000094号 2011.5—
2014.5 MK41ZHM0975 2011.6—2013.6 2 王朝卿 生产
副矿长 MK41ZHM1577 2011.12—
2014.12 MK41ZHM1577 2011.12—2014.12 3 王志军 机电
副矿长 第10041020011446号 2010.12—
2013.12 MK41ZHM0675 2010.12—2012.12 4 王世贤 总工程师 第10041020002475号 2010.4—
2013.4 MK41ZHM1587 2011.11—2014.11 5 高国栋 安全
副矿长 第11041020000768号 2011.3—
2014.3 MK41ZHM1537 2011.11—2014.11 告成煤矿现有从业人员3320人,其中部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9人,特种作业人员843人。
四、当前生产情况:
4月份矿井布置有13、21、23、25四个采区。布置有:一个综采工作面,三个煤巷、四个岩巷掘进工作面。采掘工作面情况见下表。
采区 采掘面编号及备注 13采区 13032上付巷(煤、∪)、13181下付巷(煤、∪) 21采区 21041综采工作面、21061上付巷(煤、∪) 23采区 南翼集中回风上山上、下段(岩、锚喷) 25采区 25001上底抽巷(岩、锚喷)、25采区下部避难硐室( 岩、U+喷浆) 五、重点隐患排查情况:
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豫煤安[2005]146号)的要求,4月26日由周振东矿长组织对照国务院第446号令及《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对矿井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每周四由高国栋、王朝卿、王世贤、王志军等系统矿长组织安全管理部、调度室、生产部、开拓部、通风管理部、防突管理部、地质测量部、机电运输部、劳动工资部等业务部室按分解排查项目进行安全自查,4月份共排查隐患4次,排查出一般隐患151条,按“五定”原则已全部落实整改。经排查,我矿没有《特别规定》所列15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重大隐患排查情况如下:
告成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
排查重点 认定办法 排查情况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 我矿核定能力为10万t/a,月份完产量为万。 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没有 4.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 有检修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5.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已核定劳动定员,实际入井人数低于定员标准 二、瓦斯超限作业 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满足要求 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采掘工作面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 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没有此现象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1.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建有防突机构(防突部和抽采队)。配备有防突副总工程师和专业人员,防突部负责防突技术管理工作,抽采队负责钻孔施工、封孔联网抽放等工作 2.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装备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设有1个地面和3个井下抽放泵站,抽放系统完善可靠;各采区都有专用回风巷,专用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 3.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矿井编制有瓦斯地质图,进行了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划分了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4.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矿井突出危险区生产作业均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5.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 采取防突措施的作业地点均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6.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矿井生产设施、装备符合突出矿井标准要求,采掘作业时采取有远距离放炮、正反向风门、防逆风装置、压风自救装置、避灾硐室、化学氧自救器等安全防护措施 7.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矿井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满足要求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1.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米3/分钟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米3/分钟,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采掘工作面全部建有抽放瓦斯系统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按规定建有抽放瓦斯系统 3.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 配备有27名专职人员 4.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数量满足要求,位置合理,每周按规定调校,声光报警完好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矿井总风量满足要求 2.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没有 3.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一用一备主要通风机,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匹配 4.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没有 5.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各采区均独立通风 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各用主要风地点风量配备充足 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 8.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通风设施构筑严格按突出矿井要求构筑,符合标准要求 9.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 掘进工作面均安装有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采煤工作面均安装有甲烷断电仪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已经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并上图 2.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 配备有防治水人员,并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 3.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在有突水威胁区进行采掘作业按规定进行探放水 4.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 没 有 5.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没 有 七、超层越界开采 1.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的 没 有 2.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 没 有 3.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 没 有 4.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没 有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1.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 没 有 2.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 没 有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告成矿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编制有防止自然发火设计 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没有 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的 没有 4.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井下没有过自然发火征兆,但所有工作面回采完毕后按规定做到及时封闭 5.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设置有采区专用回风巷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1.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 没有 2.突出矿井在2006年1月6日之前未采取安全措施使用架线式电机车或者在此之后仍继续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 没有 3.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没有 4.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 没有 5.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 没有 6.采用不能保证2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者除外)的 没有 7.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没有 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1.单回路供电的 矿井为双回路供电 2.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矿井双回路电源,由二趟架空线路取自禅宗220kv变电站的两个35kv母线段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 没有 2.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并组织施工的 没有 3.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 没有 4.改扩建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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