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龙山中学.doc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龙山中学
一体机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DTAFC2018-0172-00
招标人:肥城市龙山中学(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二0一八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2.1 总则 5
2.2 招标文件 11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3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8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18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19
2.7 纪律和监督 29
2.8 质疑与投诉 2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2
3.1 评审过程 33
3.2 价格扣除 33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8
4.1 签订合同 38
4.2 追加合同金额 38
4.3 质量与验收 38
4.4 合同主要条款 39
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43
5.1 交货期 43
5.2 交货地点 43
5.3 验收 43
5.4 质量保证期 43
5.5售后服务 43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4
6.1 项目说明 44
6.2 招标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4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0
7.1 报价文件 51
7.2 商务文件 56
7.3 技术文件 7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肥城市龙山中学
地址:肥城市长山街010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38-3323776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肥城市园艺场办公楼三楼东首
联系人:朱杰 联系方式:0538-3238856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龙山中学一体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TAFC2018-0172-0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
金额 不划分标段 一体机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4万元 三、采购需求:已于2018年9月14日至9月16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网址:)。
3.方式: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投标人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网上开评标,需要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办理山东CA证书。(咨询电话:0538-3232681)
4.售价: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300元整(由于系统原因,文件费用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9月27日 至2018年10月10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7日14时00分之前(北京时间)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时间:2018年10月17日13时30分至2018年10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大小为45M以下。
②开标前,请携带未加密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nTATF)(拷贝到U盘中备用)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相关证明等资料送达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第一开标厅。
③投标单位登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依据此内容制作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第一开标厅
3.地址:肥城市向阳街南首,国土资源局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杰 联系方式:0538-3238856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公告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肥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网。
附件:招标文件
发 布 人:泰安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招标人 肥城市龙山中学 2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安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龙山中学一体机采购项目 4 标段名称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 项目内容 75寸交互智能平板24台,PC模块24块,推拉式绿板24套,壁挂式展台24台,离心集粉双桶吸尘板擦器24个。 6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6.4万元。
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项。 8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将以下内容扫描上传并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注:①上传材料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须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电子签章②上传材料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上传时,只需要上传word格式加盖电子公章即可)。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提交、上传的,其投标一律按废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原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原件)
(3)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参加开标会议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
(5)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
①财务状况资料 (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原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18年1月-6月 任意月份的缴纳税收凭据);(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18年4月-6月 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电子签章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④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须提供原件)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7)招标文件要求或评分办法中加分项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原件。
注:
1、如上传材料与书面提供材料不一致的以上传材料为准。
2、开标时,投标人如有评标办法中涉及到加分项的证明资料,应按照打分办法要求提供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提交、上传的,其相应加分项不予加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若公示期间认定证明材料为虚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计入不良行为纪录。
4、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因网上报名,前期不再线下报名登记;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时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不符合资格要求的责任自负。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集中踏勘地点: 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10月10日15时00分前。 11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0日17时30分。 1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 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委托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代收、代退。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电汇、网银等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玖仟元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人:肥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2208 2705 004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城新城路支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上述指定账户。否则,将被视为不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15 投标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允许,应满足下列要求: 。 17 投标文件电子 版 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份数:1份;
格式:PDF、DOC或XLS等;
介质:U盘或光盘;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 样品要求 不需提交样品。
□需提交样品。 20 投标文件装订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2、投标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 21 投标文件份数 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
书面标书制作壹份正本备查,要求内容必须完整全面,包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6项的内容,须单独密封递交。
2、投标人须递交壹份电子标书(加密后上传),电子标书内容包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2.3.6项(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内容。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制作在U盘中与正本密封一块同时递交。
3、授权委托人自带CA数字证书,在开标前送到开标现场自行解密。(自带CA数字证书必须与上传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一致)
4、如纸质文件与系统上传电子文件不一致,以系统上传的电子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备份,由于网络或系统原因电子评标不能进行时启用备份文件)。
5、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制作五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内容与正本完全一致 。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留存备案(同时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备查)。 2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7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14时00分。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第一开标厅。
地址:肥城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西首。 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4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 25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6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7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28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29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是
否 30 中标人确定 □确定中标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 31 付款方式 本项目通过财政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资金,无预付款。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5%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32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3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34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价的1.5%,由中标人支付 35 电子标制作要求 1、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中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的资料下载栏目。
2、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下载并使用最新的招标文件或者答疑澄清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并进行盖章,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生成两个投标文件,一个为加密的投标文件(TATF),另外一个为非加密的投标文件(nTATF),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制作在U盘中,开标时提供。未按要求制作后果自负。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确认CA数字证书未到期,若CA数字证书即将到期,必须续期后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开标时电子投标文件可能会解密失败。 36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2、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的投标文件为准)。
3、授权委托人自带CA数字证书在开标前送到开标现场自行解密。
4、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2.1.2 当事人
招标人:系指肥城市龙山中学。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泰安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规定,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对技术和价格项目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6.6 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招标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6.7 定标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一般不超过三家;当合格投标人为三家时,中标候选人不得超过二家;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10%及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不高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10%,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报价高于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10%及以上的,只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2.6.8 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9 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装订、签署、盖章、密封;
(4)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
(5)投标文件中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价格进行调整的;
(6)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
(7)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8)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10)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11)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
(1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3)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4)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进口产品;
(1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技术文件;
(17)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所报产品不符;
(18)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9)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21) 评审期间,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2)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23)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24)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25)解密CA锁失败的或者无法解密CA锁的;
(2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2.6.10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投标人。
2.6.11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评标活动终止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发生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评标信息泄露;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④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招标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6.12 违法违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13 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6.14 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招标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招标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7 纪律和监督
2.7.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7.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7.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7.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8 质疑与投诉
2.8.1 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3)提出质疑的日期。
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8.2 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前附表:资格性审查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论 1 投标人基本条件 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合 格
□不合格 2 营业执照副本 1、是否提供;
2、复印件是否与扫描件一致。 □合 格
□不合格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合 格
□不合格 4 投标保证金 复印件是否与扫描件一致。
汇款账户是否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3、金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5 企业信用记录 经查询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资格评审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注:评审因素中有1项不符合评审标准、被认定为“不合格”的,资格性审查结论应判定为“不合格”。半数以上评委(评委人数的3/5及以上)的资格性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该报价应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符合性审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论 1 投标人名称 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合 格
□不合格 2 签字、盖章 是否按 “招标文件格式” 要求签字、盖章。 □合 格
□不合格 3 投标内容 是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合 格
□不合格 4 报价唯一性、有效性 投标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 □合 格
□不合格 5 供货期 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6 质保期 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7 相关服务 是否响应第五章服务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符合性审查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注:评审因素中有1项不符合评审标准、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符合性评审结论应判定为“不合格”。半数以上评委(评委人数的3/5及以上)的符合性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该报价应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1 相关要求
3.1.1 “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货物,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3.1.2 采购标的核心设备(交互智能平板)同一品牌货物的认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 评审过程
3.2.1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2.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3.2.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所投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数量及相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报价、业绩、政策性加分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评标委员会针对技术文件进行打分,打分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汇总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
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商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后,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评分结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和商务得分以及政策加分等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业绩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政策加分。
3.2.4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2.5 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一般不超过三家;当合格投标人为三家时,中标候选人不得超过二家;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10%及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不高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10%,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报价高于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10%及以上的,只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
3.2.6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3.1 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价格部分 业绩部分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政策加分 总分值 分值 40 6 33 16 5 100 3.3.2 价格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4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3.3.3 业绩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6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已完成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同类的项目),每份得2分,最多得6分。
注: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同时提交、上传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合同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并将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3.4 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
33 响应情况 10 投标人所投产品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质量性能 13 1.交互智能平板能整机电视开关、电脑开关和节能待机键三合一,确保用户操作便捷的得2分。须提供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权威部门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否则不得分。
2.交互智能平板支持DBX音效,支持用户在菜单中开启/关闭DBX-TV中总恒音、总绚音、总环音的功能的得3分。须提供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权威部门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否则不得分。
3.交互智能平板设备支持通过前置按键一键启动录屏功能,可将屏幕中显示的课件、音频等内容与老师人声同步录制,方便制作教学视频的得3分。须提供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权威部门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否则不得分。
4.交互智能平板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摄像头,像素至少500万,支持二维码扫码识别功能,帮助用户调用在线资源的得3分。须提供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权威部门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否则不得分。
5.交互智能平板设备支持屏幕密码锁功能,可锁定屏幕、按键及遥控器,可自定义解锁密码的得2分。须提供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权威部门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上传以上相关资料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红)章的复印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标书中,否则不予得分。 技术措施 10 根据供货组织方案、运输、产品安装和调试等主要技术保障措施、人员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等进行综合评价,由评委在0-10分之间酌情打分。 3.3.5 商务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16 厂商综合实力 10 1.所投交互智能平板生产厂家为中国教育技术协会行业标准之《多媒体教学环境工程建设规范》的参与制定单位,并出具相关证明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2.所投交互智能平板生产厂家具备ISO9001、ISO1406、ISO18001证书的每项证书1分,满分3分。
3.交互智能平板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4.所投一体机生产厂家获得由中国发明协会、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颁发的国际发明展览会金奖,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得2分。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上传以上相关证书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红)章的复印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得分。 售后服务 6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定期维护巡检、备品备件保障、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培训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比较评价,由评委在0-6分之间酌情打分。 3.3.6政策加分
给予优采、强采加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总分 单项分 政策加分
5 优采
强采 5 报价部分加分3分 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必须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一致。加分计算方法是:
报价部分加分=40×8%×(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最多加至3分。
技术部分加分=33×8%×(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最多加至2分。
开标时,须提交、上传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应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标书中,否则不得分。 技术评分加分2分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相关证明为: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或微型企业认定书原件。
(2)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按照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1 签订合同
4.1.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1.2 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1.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4.1.4 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4.1.5 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2 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招标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4.3 质量与验收
4.3.1 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招标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4.3.2 货物生产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4.3.3 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4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招标人):肥城市龙山中学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品牌、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五、付款方式
。
六、交货安装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八、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九、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乙方自行考虑。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一、验收
1、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抽验合格后,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如所提供的货物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二、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
十三、违约条款
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支付违约金。
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四、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 方式解决:
1、提交 肥城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肥城市 人民法院诉讼。
十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十七、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 ,肥城市财政部门一份,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
十八、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5.1 交货期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5.2 交货地点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3 验收
5.3.1 货物运抵现场后,招标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招标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5.3.2 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5.4 质量保证期
5.4.1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 12 个月,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5.4.2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招标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5.5 售后服务
5.5.1 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半年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5.5.2 中标人在接招标人通知2小时作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5.5.3 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1 项目说明
6.1.1 本章内容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6.1.2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检测、税费、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6.1.3 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投标人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的合格证明材料、详细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
6.1.4 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6.2 招标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序
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75寸交互智能平板 一、整体设计:
全金属外观,一体化设计,整机屏幕采用不小于75英寸 LED 液晶屏,显示比例16:9,具备防眩光效果。屏幕图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屏幕显示灰度分辨等级达到128灰阶以上,保证画面显示效果细腻。。
采用红外触控技术,支持在Windows与安卓系统中进行十点触控及十点书写。
输入端子:≥1路VGA;≥1路Audio;≥1路AV;≥1路YPbPr;≥2路HDMI;≥1路TV RF;≥2路USB,至少一路可随通道自动切换,方便外接其他设备时在任意通道均可使用;≥1路Line in;≥1路RS232接口;≥1路RJ45。
整机具备至少1路HDMI 2.0输入端口,保证可支持4K×2K信号输入。
输出端子:≥1路耳机;≥1路同轴输出;≥1路Touch USB out。
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拾音麦克风,拾音距离至少3米,方便录制老师人声。
整机具备至少3路前置USB3.0接口,且前置USB接口全部支持Windows及Android双系统读取,将U盘插入任意前置USB接口,均能被Windows及Android系统识别,防止老师误操作。
触摸中控菜单上的通道信号源名称支持自定义,方便老师识别。
内置触摸中控菜单,将信号源通道切换、亮度对比度调节、声音图像调节等整合到同一菜单下,无须实体按键,在任意显示通道下均可通过手势在屏幕上调取该触摸菜单,方便快捷。
信号源名称智能识别:用户自定义通道信号源名称后,系统将智能检测,若检测到该名称为系统记录过的常见信号源,将会自动更换该信号源图标,与名称进行匹配(提供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出具的权威检测报告)。
二、主要功能:
当外接电脑设备时,如整机处于关机上电状态,则接上外接电脑后自动开机。如整机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则设备能自动识别并切换到对应的VGA/HDMI信号源通道,且断开后能回到上一通道。自动跳转前支持选择确认,待确认后再跳转。(提供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出具的权威检测报告)
自动节能功能:当设备在五分钟内处于无信号接收状态且无人操作时,将会自动关机,节省能耗。
智能亮度调节:整机能感应并自动调节屏幕亮度来达到在不同光照环境下的不同亮度显示效果,此功能可自行开启或关闭。
黑板关闭自动节能:当整机安装到推拉黑板中时,关闭推拉黑板,整机将在短时间内自动进入黑屏节能模式。
整机支持实时显示屏体温度,并可根据温度变化显示不同颜色进行提示。
整机只需连接一根网线,即可实现Windows及Android系统同时联网。
配备无线智能遥控:人性化设计具备电视遥控功能和电脑键盘常用的F1—F12功能键及Alt+F4、Alt+Tab、Space、Enter、windows等快捷按键,可实现一键开启交互白板软件、PPT上下翻页、一键锁定/解锁触摸及整机实体按键、一键冻结屏幕、一键查看整机温度、一键黑屏等功能。
为防止课间学生操作,设备可设置锁定屏幕触摸、实体按键,除可通过遥控器及软件菜单实现该功能,老师还可通过前置的实体按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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