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伴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伴热产品(自控温伴热带、恒功率伴热带)、温控器、配件以及电伴热系统工程。作为专业的电伴热 ODM/OEM 生产商和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依托于成熟的高分子材料设计与制备技术,发行人为国内外客户开发出性能优异、
质量稳定的电伴热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天然气、化工、电力能源、海洋船舶、生物医药等工业领域以及保温、防冻、融雪、采暖等民商用领域。2020年-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亿元、2.9亿元和3.5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67万元、5102万元和6688万元。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3.126亿元,用于新型伴热材料智能组件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海内外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1.关联销售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之一 Drexma 系发行人间接持股 40%的参股公司;发行人向关联方 Drexma 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962.73 万元、1,741.04 万元、1,011.35 万元;Drexma 对发行人产品销售实现率分别为95.87%、81.16%、121.10%;发行人对Drexma 的销售单价比同区域客户低。 请发行人:
(1)结合 Drexma 公司治理、发行人在经营决策中所起作用,说明发行人是否实际控制 Drexma;
(2)结合销售实现率,说明 2021 年对 Drexma 销售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3)结合合作模式、第三方销售价格,说明对 Drexma 销售单价较同区域客户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请 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知识产权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全谱系热敏性半导体 PTC 高分子材料设计技术、高分子改性材料制备技术、自控温伴热芯带加工成型技术等三项核心技术未申 请专利。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温控器产品构成知识产权侵权,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发行人承担法律责任。 请发行人:说明上述三项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的具体原因,相关产品是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潜在风险,发行人其他核心技术是否存在涉嫌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是否 存在潜在纠纷。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3.供应商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员工王美娟控制的米修智能采购温控器金额分别为 1,189.76 万元、792.53 万元、0 万元。 请发行人:结合米修智能实缴资本、人员、生产场地、 生产设施等情况,说明向米修智能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米修智能是否受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控制,是否存在其他利 益安排。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本文标题:《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IPO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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