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宣贯活动
为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宣贯活动。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黄益民负责宣讲。
黄益民同志强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为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且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在交易过程中,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交易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下一步,我局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在提升药品可及性的同时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不断推进药品网售市场趋于规范化、有序化,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