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文化艺术、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族宗教、文化艺术、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民族宗教、文化艺术、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2.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承办民族成分管理工作,负责高考招生中考生民族成分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重大问题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
3.加强与各民族地区的联系和交往,组织开展周边地区民族联谊活动,参与协调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负责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
4.研究全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组织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负责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5.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事业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电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广电设施建设。
6.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特色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7.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指导非公有性文化体育机构和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8.指导全县社会文化艺术教育,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组织全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理论研究.
9.负责全县文化经营场所、体育高危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0.负责对全县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
11.负责全县出版物内容和数字出版业的监管,对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以及开办手机报、手机书刊、手机文学等业务进行审核、审批和监管。
12.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负责全县非法出版物和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工作。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13.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业、印刷复制业行业标准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新闻出版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4.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16.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7.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8.组织指导和开展体育社会指导员及体育专业人才的培训;指导全县体育产业发展,管理体育市场,负责全县体育彩票的发行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资格审查,负责各类体育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体育场馆、游泳馆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
19.组织参加和承办全国、全省、全市的体育赛事,开展与其他县市的体育合作和交流活动.
20.研究全县旅游市场开发与旅游产品促销,培育和发展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我县发展国内旅游的措施,指导全县旅游工作。
21.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度假区、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审核报批国内旅行社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审核报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指导规范全县旅游企业安全建设工作。
22.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23.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和实施全县旅游人才培训规划。组织协调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1个,股室14个,共计15个职能股室。核定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15人,工勤编2人。下设9个二级单位。截至2019年12月底,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54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1461.83万元,同2018年相比,减少1448.86万元,减少了49.77%,2019年度支出1665.65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了1403.86万元,减少了45.7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61.8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6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9万元,占74.67%;项目支出421.74万元,占25.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6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4.13万元,总收入与2018年相比减少1448.86万元,减少了49.77%。支出总计166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1.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4.13万元,总支出与2018年相比减少1403.86万元,减少45.7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1.52万元,占本年支出(1665.65万元)的95.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中的基本支出为1169.78万元、项目支出为421.74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37.01万元(2018年度数为302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64万、项目支出1710.89万),减少47.44%。主要原因为单位的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1.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2.84万元,占57.98%;教育支出21.35万元,占1.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2.4万,占28.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1万,占1.67%,卫生健康支出13.4万,占0.84%,农林水支出152.91万,占9.6%,其他支出2万,占0.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8.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9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9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26.64万。主要原因为因实际工作的需要,从县总预备费中报告解决了资金用于2019年迎新春晚会及扫黄打非进基层及创建全国示范点的工作。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301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514.15万元,支出决算为51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4%。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
年初预算数为40万,支出决算数为26.65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351.04万元
5、教育支出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40万、决算数为21.35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204文物保护 年初预算为0,决算支出为200万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205博物馆,年初预算为0,决算支出为68.83万元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306体育,年初预算为10万,决算支出1.72万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399其他体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支出64.97万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支出为116.89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801 死亡抚恤 年初预算为0,决算支出为26.61万,原因为年度新增死亡人员
12、卫生健康支出2109901 年初预算为25万,决算支出13.4万。
13、农林水支出2130505 年初预算为0,决算支出152.91万
14、其他支出2299901 年初预算为0,决算支出2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9.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5.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64.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7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5.77万元,完成预算的45.43%,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2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4.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着一切从严从检原则,打紧公务接待开支,尽量做到能不接待决不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62.09%,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2.35万,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了0.72万元,减少15.7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支出5.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2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33.2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3.8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66.73%。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8个、来宾192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正常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5万元,主要是小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7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麻财绩文件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4.11万元,增长25.53%。主要原因是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专用材料、办公费的增加导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5.61万元,用于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举办建党节国庆节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14.68万元,主要是由单位工会组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1个,业务股室14个,共计15个职能股室(下设9个二级单位)。核定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15人,工勤编2人。截至2018年12月底,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54人。单位退休人员21个。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本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文化艺术、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族宗教、文化艺术、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民族宗教、文化艺术、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2.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承办民族成分管理工作,负责高考招生中考生民族成分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重大问题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
3.加强与各民族地区的联系和交往,组织开展周边地区民族联谊活动,参与协调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负责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
4.研究全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组织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负责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参与做好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工作。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6.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7.协调组织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8.负责全县宗教方面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涉外事宜,帮助和指导宗教界开展同境外宗教界友好交往活动。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承办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间信仰等管理事项。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指导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和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做好重点寺观教堂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县性爱国宗教团体,搞好民主协商和合作共事关系。指导和帮助宗教团体培训、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指导全县宗教界开展自养工作。参与拟订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县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和宗教界人士的推荐安排工作。
11.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事业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电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广电设施建设。
12.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交流与合作。
13.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特色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14.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指导非公有性文化体育机构和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15.指导全县社会文化艺术教育,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组织全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理论研究。
16.管理全县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17负责全县文化经营场所、体育高危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8.负责对全县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
19.负责全县出版物内容和数字出版业的监管,对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以及开办手机报、手机书刊、手机文学等业务进行审核、审批和监管。
20.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负责全县非法出版物和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工作。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21.根据授权,全县新闻媒体记者证发放初审,全县国有企事业单位申办报刊型内部资料审批,全县期刊出版增刊审批,内部资料性图书准印证核发(不含有宗教内容的)审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和项目变更审批,全县出版物印刷企业及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的初审。
22.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业、印刷复制业行业标准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新闻出版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3.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24.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25.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26.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27.组织指导和开展体育社会指导员及体育专业人才的培训;指导全县体育产业发展,管理体育市场,负责全县体育彩票的发行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资格审查,负责各类体育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体育场馆、游泳馆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
28.组织参加和承办全国、全省、全市的体育赛事,开展与其他县市的体育合作和交流活动。
29.组织体育领域科学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30.研究全县旅游市场开发与旅游产品促销,培育和发展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我县发展国内旅游的措施,指导全县旅游工作。
31.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度假区、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审核报批国内旅行社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审核报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指导规范全县旅游企业安全建设工作。
32.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3.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和实施全县旅游人才培训规划。组织协调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
3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9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19年预算总收入1461.8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753.18万元,年度预算追加708.65万元,上年结转203.82万元。实际总支出166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91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83.42%,占全年总支出的74.68%;项目支出421.74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项目支出75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100%,占全年总支出的25.32%;年度亏损203.82万元(由于财政资金困难,支出大于收入),占总收入的13.94%。
1、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1243.90万元,占总支出的74.6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05.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63%;公用经费支出664.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74.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6%。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440.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36.09万元(办公费68.37万元、印刷费5.84万元、水费4.49万元、电费4.49万元、邮电费4.35万元、物业管理费0.61、差旅费8.95万元、维修(护)费43.31万元、租赁费0.52、培训费5.61万元、公务招待费1.92万元、专用材料费386.10万元、劳务费26.59万元、工会经费14.6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26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2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5.7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5.4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8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2.1%,公务接待费1.9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9.54%。“三公”经费结余6.93万元,结余率54.57%。
3、资金管理情况
本单位通过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单位资金管理,强化内部会计控制,加强经济活动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等诸多措施.加强本单位的资金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本单位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围绕县委“打造特色经济强县、建设生态长寿苗乡”的目标,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我们始终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利用横幅、宣传标语、黑板报、微信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营造全社会了解、掌握和运用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的良好氛围。二是扎实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县城城南、城北派出所以及高垅、兰家、滨河等社区,对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民情台账,实行动态服务与管理,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三、其他重要事项。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我们充分发挥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功能,实行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免费开放,为全县广大群众提供经常性的文化服务。截至年底,县图书馆共接待读者5.8万余人次,纪念馆接待观众8万余人次,文化馆举办舞蹈、乐器、写作、摄影、书画等各类免费培训班8期、讲座5次期,参加人数共3780余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
无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2、建议县级预算安排好经费,确保实施到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过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4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4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17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7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6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4 |
||||
过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6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4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9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100)*8 |
7 |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8 |
|||
社会效益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3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4 |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9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2019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11.46 |
12.7 |
5.77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4.57 |
6.5 |
3.85 |
|||
其中:公车购置 |
|
|
||||
公车运行维护 |
|
|
||||
2、出国经费 |
|
|
||||
3、公务接待 |
6.89 |
6.2 |
1.92 |
|||
项目支出: |
75 |
421.74 |
||||
1、业务工作专项 |
|
|
||||
2、运行维护专项 |
|
|
||||
…… |
|
|
||||
公用经费 |
525.28 |
114.56 |
736.09 |
|||
其中:办公经费 |
17.91 |
5.98 |
68.37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22.20 |
15.76 |
17.93 |
|||
会议费、培训费 |
0 |
|
5.61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18年完工项目) |
批复规模 (㎡)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