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政府办公厅、枣庄市政府办公室、滕州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多渠道发力,加强政府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力度,优化政务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为构建运行高效、透明廉洁的政府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相关工作持续稳步开展。
(一)加强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及时有效
2024年,本部门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原则,积极主动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0条。其中,通过滕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市动态栏目公开信息445条,通过滕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信息139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756条。
滕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市动态栏目
滕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
2024年“滕州市场监督管理”官方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1、2024年,市场监管局共受理3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限要求办结。其中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9件,不予以公开7件,无法提供4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5件,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均为自然人提交。与2023年度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数相比,上升了26件。
2、2024年,市场监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事项行政复议7件,无行政诉讼案。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为提高部门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市场监管局不断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及服务制度,实现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经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审查后,报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批,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推进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打造扶企惠民平台
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扩大各项政策及工作的知晓面。按照《条例》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各科室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不断完善滕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打造“滕州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公众号,明确专人负责维护,帮助群众及企业了解滕州市场监管最新动态,解读和宣传各级扶企惠企政策,聚力打造服务企业新高地和信息共享大平台,助力滕州现代化强市建设。
(五)加强监督保障,推进各项制度落实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落实政务公开领导责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评自测,对于上级考核,积极与各科室对接落实整改。二是把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当中,强化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
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2024年度未进行社会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8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79 | ||
行政强制 |
2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