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最近大家有没有收到这么一条信息?从12月1日开始,电费抄表时间和缴费周期调整了。
根据最新安排,2018年12月1日起,所有用电客户由原来的单、双月抄表(每两个月抄一次表)统一调整为每月抄表。中山供电局将于每月抄表后进行短信告知(系统预留手机号码的用电客户)。
因此,2018年12月1日起,所有用电客户缴费周期统一调整为每月缴清电费。
重点来了!每月18日前为正常缴费周期,每月19日零点开始,依法对未交清电费的客户计收电费违约金。对经供电局催缴后仍未结清的欠费客户,将会被停电。
提醒市民:注意及时缴费啦!
责编:晓泳
来源: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南方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