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30万,北京开出首张高价销售连花清瘟罚单

罚款30万,北京开出首张高价销售连花清瘟罚单
2022年12月14日 22:02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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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445人次,检查药品经营者3092户次,对5起价格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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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曹晶瑞 李木易 编辑 张树婧

12月14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将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送到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责人手中。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五支队副队长王景辉告诉新京报记者,该公司网上旗舰店高价销售连花清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拟对其进行警告,并罚款30万元,这是北京开出的首张高价销售连花清瘟药品罚单。目前,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5起价格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12月14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将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送到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责人手中。新京报记者 李木易 摄

下午2点30分,新京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走进该公司所属的一家线下药店,店内一位工作人员正在货架前摆放刚到货的连花清瘟胶囊,另一位工作人员正在接待前来选购药品的市民。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场送达。

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该公司在京东商城开设店铺“百姓平安大药房旗舰店”从事药品经营。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6日期间,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进货价格23.57元/盒,销售价格分别为58元/盒、80元/盒、104元/盒,最高进销差价率达341%;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48粒/盒)进货价格18.50元/盒,销售价格为118元/盒,进销差价率达538%。针对企业在网上高价销售连花清瘟的行为,目前平台已对药品进行下架处理。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五支队副队长王景辉介绍,近期连花清瘟、抗原试剂盒等部分防疫物资需求持续增长,12月5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网络平台、大型药品经销商等3000余户药品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要求各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严禁哄抬药品价格。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严查恶意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价格,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药品。“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为此,拟对其进行警告并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王景辉称。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445人次,检查药品经营者3092户次,对5起价格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四类药品”及抗原检测试剂盒等防疫物资价格动态,持续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首都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此提醒经营者,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发现价格违法线索,留好相关票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王景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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