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涉恶犯罪团伙覆灭刑事案发率下降近两成
2019年4月24日
本报湘西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顺县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0名;起诉涉恶犯罪团伙案件4件28人;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7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起,立案查处17人,其中“保护伞”4人。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7.5%,2018年省综治平安指数评价持续向好,民意调查全省排名由2017年的87名上升到2018年的第65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顺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门抽调了50名精干力量专职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并制定出台《永顺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和制度。同时要求领导干部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全体民警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将责任“紧箍咒”牢牢绑在了每个人头上。 永顺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线索摸排和深挖,建立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和举报人保护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举报信箱和地址,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制定了公安派出所滚动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的工作规定,要求聚焦辖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坚持日常排查、滚动排查,全面深入掌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特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打击行动奠定基础。目前,全县共收到各类线索331条,核查157条,其中查实57条。 而根据摸排、深挖出的线索,永顺县公安局顺藤摸瓜,依法打掉涉恶团伙7个。其中曾某、李某和王某三个团伙被省厅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董某等团伙被省厅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公安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0人,破获刑事案件36起,查获涉案公职人员9人,其中“保护伞”1人。 本报记者宋凯欣通讯员丁丹张红军秦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