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力史上的今天·4月29日
4月29日
1983年4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水利电力部增设核电局的批复》,同意水利电力部设立核电局。
延伸阅读
1982年12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批准了广东核电站项目(即大亚湾核电站项目)。为了适应工作需要,水利电力部申请增设核电局,1983年4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水利电力部增设核电局的批复》,同意设立核电局。
水利电力部核电局被列为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承担国务院广东核电建设协调小组的工作。对内负责协调各部委和广东省的意见;对外组织与外国政府、部门的谈判。总结广东核电站建设经验,为我国今后的核电站设计、施工、科研以及建成后的运行和管理,培养一支专业配套的科研队伍。及时掌握国外核电科技动态,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组织研究和编制我国核电站安全标准、规章制度和规程。
责任编辑 | 杨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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