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必将受到严惩
本文字数:7977月7日上午,身负重罪的文强被执行死刑,不少重庆市民放鞭炮、拉横幅庆祝。任何对死刑执行这一事件的赞美在市民的鞭炮和大横幅前都显得那么矫情——处决文强既是依法办事,更是民心所向;而在这个日子里,如果我们回忆起过去8个月来发生的一幕幕,我们或许该有一些深入的思考。
从去年8月7日文强被双规至今,他“死不死得了”的猜想就几乎成了市民们街谈巷议和网民们“键”指天下的焦点。一些人的观点是:如果判处文强死刑,他就会供出更多高官,因此为了避免“拔出萝卜带出泥”,文强肯定死不了。而某些媒体报道的文强“要死一起死”的叫嚣似乎更为这种说法提供了佐证。如今已成为一具冰冷尸体的文强警醒着这些人:打黑除恶不会因为担心“牵连过多”而刹车,就算拔出了“泥”,也照抓不误。不管你是如文强般的“地头蛇”还是希尔顿酒店这样的“洋老虎”,只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必将受到严惩。
更令笔者关注的是这个社会的管理者们,他们的内心深处如何看待这个事件,或许他们中有的人会认为,文强的堕落是社会的“潜规则”,文强的案发是“太张狂”“不走运”,一切都是文强“为人”不够“到位”惹的祸,在这些纷繁的揣测中,庄严的法律反倒靠了边,成了可有可无的物件。
明规则不彰,自然潜规则横行,潜规则横行,必然滋生黑恶。黑恶之所以成为势力,无非是借助腐败和“潜规则”影响和扭曲公共权力,在“保护伞”保护下以暴力手段形成势力范围。在打黑除恶进行到今天的时候,作为社会的管理者,是不是该进一步反思,如何重构社会的显规则?而事实上,无论是正在深入推进的“三进三同”还是“唱读讲传”活动,都试图让广大社会管理者通过从群众中、从历史中所得到的认知,重构自己的人生观,在心中重构包括法律权威、党的宗旨等在内的显规则。只有这样,方才能破除对文强一案的诸多胡思乱想,进而消灭黑恶势力存在的土壤。而这,才是“唱红打黑”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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