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被罚52万元 因胁迫入驻商家签订“霸王条款” 至今未回应
前不久,饿了么成功用8亿美元收购百度外卖。不少人认同,从此以后外卖市场将是美团、饿了么两家称霸的局面。近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对美团52.6万元的处罚新闻,又被看作是“灭美团威风”的举动。所以,“美团”这个商标品牌犯了什么错?
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对美团罚了52.6万元。具体原因是美团要求商家在入驻美团时必须签订一份“合作承诺书”,比如若商家在美团网独家经营,可享有部分优惠,如若违反将提高入驻收费标准;商家应只与美团外卖进行外卖合作,否则将强制关停旗下与“饿了么”、“百度外卖”等有合作的商家账号。这种“一家独大”、阻碍、胁迫他人与竞争对手发生正常交易的行为,已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然而,这些新闻下到处可见诸如以下为美团“平反”的评论。“商家不想享受服务费优惠可以不签这个协议的,不知道有什么问题了?”“这难道不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吗?”“几家外卖平台之中,商家选择最合适的平台与之独家合作怎么了?”
各位请审清题好吗?不是不允许商家自主选择与美团独家合作,是美团不得强制替商家做出选择,这样对商家不公平,对饿了么、百度外卖等竞争对手也不公平,这是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的行为。
目前美团官方微博并未就此事作出回应,但已经有不少好事的网友跑去留言:“听说你被罚款了52万。”知产超市认为,美团应该学习“海底捞”的公关手段,及时挽回商标品牌形象,毕竟本人也跑去商标交易网查了一下,美团手握245个品牌,别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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