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搬进去20多天,房东要卖房,房客提出的赔偿合理吗
今年三月份,林女士通过房屋中介,将自己在杭州的一套房子租了出去。租金每个月5000元,为期一年。但就在房客刚刚搬进来二十多天,林女士才知道老公已经口头答应把这套房卖给朋友。
这就有点尴尬啦!
林女士和家人商量之后,决定按照租房合同赔偿房客违约金,把刚租出去不久的房子收回来。但让她意想不到的是这房子租出去容易,收回来却难。房客向她出具了一份赔偿协议,详细内容如下:
1.林女士支付违约金5000元,退还房客已经支付的房租5000元;
2.承担房客搬家费用,宽带移机费用等1000多元;
3.林女士还需督促中介免费为房客找到满意的房子,并且在此期间,不得收取房租,不能要求房客搬离。
刚搬进来二十几天,突然得知房东要卖房,房客的心情可想而知,然而看着密密麻麻的赔偿条款,房东林女士也是很心塞。
在她看来,自己愿意赔偿违约金已经仁至义尽了。房客居然还要求其他额外的赔偿,这就有点敲诈的意味。几番协商之后,双方闹成僵局,林女士不能接受赔付其他费用,房客一副没的商量的态度,不愿搬走。
可是如果房客不同意解除租房合同,这房子就卖不成。无奈之下,林女士找到记者,希望能够帮忙协调一下。了解情况后,记者连线当地律师。电话里,律师说“买卖不过租赁”,就是说房东要卖房,也不能要求房客搬走。房客要求房东支付搬家费用,免去之前的房租,是合理的,因为人家已经配合你进行房屋买卖了。
最后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林女士赔偿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并承担房客的搬家费用。
对此,网友的看法是这样的:
小叙有话说:房租没到期房东就要收房,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通常情况下,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对于违约金的数额没有严格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比如搬家费用、重新找房所花的中介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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