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谁非答案揭晓」春节消费加收“服务费”,这样的涨价合法吗?
谁是谁非
春节期间,很多人发现平日习以为常的各种消费,可能都要加收一定的服务费。韵达快递表示,2月3日至9日,为了保证春节期间的快递服务质量,每票快件将加收10元服务费。春节期间,多个打车平台显示每单业务根据距离不同,要加收6到9元的服务费。平台表示,多加的服务费将作为网约车司机的补贴。甚至连一些餐厅也表示由于春节因素,每道菜需要加收5元服务费。
不少人认为,春节期间“明码标价”式的涨价,是对劳动者付出的肯定和尊重,但也对消费市场涨价乱象感到心塞。
春节消费加收“服务费”,你怎么看?这样的涨价是否合法呢?
北京弘嘉律师事务所 张益先 律师
北京弘嘉律师事务所 张益先 律师认为:
一、收取服务费没有法律依据,但也不被法律禁止
法理上说,民事主体之间的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收取服务费没有法律依据,但是目前也没有法律禁止收取服务费。
二、商家有提前告知义务,否则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
加收服务费必须要跟消费者明示和明示,加收服务费,应有证据表明,在消费之前消费者已经充分知晓要加收相关费用,而不能在消费中或消费后在告知。在商家明码标价签后,在不涉及欺诈的情况下,价格高低要看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消费者可以选择去消费,也可以选择不去消费。
三、但明码实价并不意味着不是价格欺诈。如果存在虚构事实、虚标价格,或者先涨价后降价等行为,即使是明码标价,其实质上也是一种欺诈。
四、春节一些特殊行业,例如酒店,往往会出现在酒店客房“一房难求”的情形下,市场已经无法发挥调节酒店客房价格作用,消费者无法经由行使消费选择权对酒店客房不合理涨价发挥抑制作用。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对节假日期间酒店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规定节假日期间酒店客房价格的最高上涨幅度,设置涨价“天花板”。
五、最主要的一点,要保证服务质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有权要求经营者告知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等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包括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编辑:康乐 责任编辑:刘瑜颖 监制:汤一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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