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事业单位为啥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事业单位最低服务5年,其实在现在的事业单位招考中是很常见的,特别是对于一些区县和乡镇事业单位,服务5年是基本要求,在招考职位表中就会进行明确。选择最低服务5年的事业单位,意味着你要和单位签订至少服务5年的合同,并且在合同中会约定违约的后果,包括赔偿违约金、记入诚信档案等。
在5年的服务期内,你不可以辞职,也不能够办理调动,就算是参加公务员考试,单位也不会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更不会放走你的档案。总而言之,5年服务期就像是5年卖身契一样,将自己5年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单位。
在体制内,被单位辞退按照规定5年内是不允许再参加相关考试的,同时是因为个人问题导致,在档案里头是会有记录的,所以也根本没有办法通过其他地方的事业编或公务员考试。设置最低服务显现的主要原因在于,事业单位招录新人后,不少人员因为工作地点、工作环境、工作福利等多方面因素对工作的满意度不高,希望能再次选择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但工作人员调离对单位造成的影响也是多方面,每个事业单位的在编人数是有限的,每年能招新的人数也是受限的,并不是单位想要招录几个人就可以招录的。一些新人在考事业单位的时候,都是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来的,先进入体制,再寻找更好的调离机会,或者想直接辞职。这样就会导致单位人员流失,其担任的职位上的工作便没有人来做,便会加到其他在职人员的身上,加重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分析:事业单位为啥最低服务年限5年?
第一,不得辞职。服务年限内,除遭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能申请辞职。
第二,不得调离。允许在单位内部或本地区相近岗位之间调整、提拔重用,但不能调离服务区域,脱离服务对象或服务地区。
第三,不得报考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环节,要求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将不予出具。
总的来说,服务期是个人与当地人社部门的约定,作为获得编制的代价,一般会写入单位的岗位聘用合同条款内。在此期间,个人不能要求辞职、调离或报考公务员,一旦出现上述行为即视为违约,将被记入诚信档案,成为个人污点,对今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产生影响。
按要求必须是在招考的岗位服务满5年,不能改变服务对象。也就是说,即使是在同一个地区,不同的部门,原则上也是不行的。当然如果当地管理比较人性化,可以去同一地区内其他需要的岗位工作,或者还可以提拔使用,但绝对是不允许去地区以外的单位或者岗位的。也就是说,不能通过考试、公选、遴选等,考录到上一级或者异地机关事业单位。
违反协议的结果,赔偿协议约定享受的福利、培训费用等,都是小事。最为关键的是,如果在服务期未满之前,是没有资格报考任何地区的公务员、事业人员岗位的。即使可以报考,通过笔试、面试环节,到了政审环节,单位也不会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书的,也不可能配合办理档案、工资等转接手续,考了也是白考。当然,如果是单方面辞职去私企工作,档案什么的都不要,也就不牵涉这些了。如果没有做好准备,不建议去报考有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如果报考并上岸了,就需要老老实实干满服务期,别想东想西了。
其实不仅事业单位有5年服务期的最低限制,在有些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引进中,也有5年服务期甚至是8年服务期的限制,而现在乡镇公务员则要求5年服务期。5年服务期的限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想保持机关事业单位队伍的稳定性,保持基层单位的战斗活力,防止基层人才队伍流失过快。如果不加限制的话,基层单位人员每年流出的人恐怕比招聘的人还多,到时候就更没有人原因去基层单位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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