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亿!日照一房产公司被拍卖!
近日
阿里拍卖发布了
(破)日照信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
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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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物介绍
日照信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扣除货币资金、对浙江鸿鑫建设有限公司和唐梁的其他应收款债权),评估价值644,493,465.61元。
根据日照益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日益同审字[2019]第78号《专项审计报告》、山东坤元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坤评报字[2019]第47号《日照信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破产重整事宜涉及的全部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具体包括:
(一)流动资产
1、其他应收款。山东晓泉贸易有限公司名下其他应收款3,563,227.41元,评估价值3,563,227.41元。
存货。“温州城”项目一期在建工程,主要包括1#、4#、104#、5#、7#、10#楼,建筑面积126,490.02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101,608.69平方米)。1#、 104#楼工程已完工, 已通过工程验收,消防工程不合格;4#楼工程已完工,尚未进行工程及消防验收;5#楼工程已完工,消防验收初验不合格,尚未完成整改,工程最终验收尚未完成;7#楼工程已完工,尚未进行工程验收,消防工程尚未完工;10#楼工程已完工,尚未进行工程验收,消防工程尚未完工。“温州城”项目位于日照市东港区兴海路南,高速公路连接线东,一期工程所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日东国用(2009)第3002号,用途: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6年12月26日,评估价值548,250,083元。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已开发的“温州城”一期在建工程的部分房屋设置了抵押,抵押权人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具体明细见本公告第三条。
(二)非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包括两类:(1)汽车四辆,分别为号牌鲁LDV582的福田牌汽车一辆、号牌鲁LR9557的梅赛德斯-奔驰牌汽车一辆、号牌鲁LN5882的丰田牌汽车一辆和号牌浙BS3Y11的宝马车一辆,评估价值为297,900元;(2)电子及办公设备若干,评估价值为50,112元。
2、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为尚未开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拟建项目为“温州城”项目二期,位于日照市东港区兴海路南,高速公路连接线东,面积:57,384.8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日东国用(2010)第3389号,取得日期:2006年12月27日,用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准用年限:40年,评估价值92,332,143.20元。在评估报告出具后,管理人根据信美公司与山东华信天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签订了《土地置换协议》,将日东国用(2010)第3389号土地中5185.6平方米与山东华信天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日东国用(2010)第3343号土地中5198平方米的地块进行了置换,具体情况见本公告第三条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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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买公告
日照信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日照信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公告
(第一次)
2019年5月24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2019)鲁110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日照信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美公司”)的重整申请,后于2020年8月24日裁定终止信美公司重整程序,宣告信美公司破产。2020年12月10日,信美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日照信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以下简称“《变价方案》”)。现日照信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变价方案》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信美公司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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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拍卖标的物中部分资产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具体抵押明细如下:
本次拍卖标的物中日东国用(2009)第3002号和日东国用(2010)第3389号土地使用权和部分在建工程已分别被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日照市地方税务局东港分局查封。
信美公司与日照旭林轩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签订协议,将日照旭林轩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浙BS3Y11号宝马车WBAFA91036L抵顶给信美公司,目前该辆车行驶证所有人尚未变更至信美公司名下,该项财产将按现状移交,信美公司可协助解决车辆过户登记事宜。
纳入本次拍卖范围的资产拍卖成交后,交付标准为按成交时的现状移交。《日照信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破产重整事宜涉及的全部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基准日至拍卖成交日之间,可能存在资产状态、项目、数量等情况的变化,其利益和风险归竞买人享有和承担。
5、因市政规划铺设衡阳路,导致信美公司名下日东国用(2010)第3389号土地使用权和山东华信天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日东国用(2010)第3343号土地使用权均受到分割,为使土地化零为整发挥土地的整体价值,信美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前,曾与山东华信天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签订了《土地置换协议》,置换对象为信美公司名下日东国用(2010)第3389号土地使用权中被道路分割出去的5185.6平方米,与山东华信天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日东国用(2010)第3343号土地使用权中被道路分割出去5198平方米。信美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时,置换土地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故日东国用(2010)第3389号土地评估价值92,332,143.20元中包含的是置换前地块的价值。在信美公司破产程序中,经报请债权人委员会审议,因两块置换土地总体价值相当,置换有利于发挥信美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效用,故决定继续履行《土地置换协议》并办理过户手续,在拍卖公告期内,意向竞买人可联系信美公司管理人了解土地置换具体情况,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上述事实,按照置换后的状态受让资产,不得于成交后提出异议。
来源 日照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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