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
记者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近期,我市针对自建房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行动。
连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和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突出火灾风险合力攻坚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了自建房安全大检查,把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的既有房屋,特别是城郊接合部、城中村、农村生产经营性自建房作为重中之重,集中排查、突出整治。对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风险、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根据相关规定立即进行整治,尤其是针对经营性自建房,采取果断措施,该停止营业的要停止营业、该关闭的要关闭。
整治中相关部门强化了房屋建设过程监管,以防坍塌、防倒塌、防高坠、防触电等为重点,对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点工序进行排查,强化对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等措施,切实提高本市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水平。
此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汛期重点巡查,密切掌握自建房在台风、暴雨期间受灾发展趋势,全面排查评估自建房受灾风险和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尚未拆除的危房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严防隐患衍生为重大险情。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和“两违办”及时跟进查处自建房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排除或整治的自建房,要立即下达停止使用(经营)通知书,转移或撤出房屋内所有人员,待消除安全隐患后再作进一步处理,同时加强安全监控监测,严防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来源:南宁日报 记者 郭少东 通讯员 马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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