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秘书长刘诚,被开除党籍
11月10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 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秘书长刘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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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刘诚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案件处理、财政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诚身为长期在政法系统担任重要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应坚守初心使命,秉公用权,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但其理想信念丧失,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公器私用、以案谋私,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严重损害政法机关形象。刘诚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5月,海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刘诚被查。
据公开简历,刘诚生于1961年9月,早期曾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正处级审判员等职。
此后,刘诚调至三亚工作,历任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亚市委常委、秘书长,三亚市委副书记等职。
2011年,刘诚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为正厅级。2018年任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秘书长。
2021年10月,刘诚退休,至今年5月被查。
今年5月10日消息,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召开会议,通报海南省纪委监委对刘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省委决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定上来,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引以为戒,永葆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会议认为,省纪委监委对刘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充分表明了省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释放了管党治党一刻不停歇、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对严明党纪国法、持之以恒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强调, 全省政法系统要警钟长鸣,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永葆对党绝对忠诚。要严守纪律规矩,始终牢记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无论什么人,无论在什么岗位,不论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惩处,任何时候都不要心存侥幸。要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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