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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心有民生,行有实效——博兴法院初秋执行开新局
凌晨5时30分,博兴法院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行动指挥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按照既定行动计划,奔赴执行现场。
01
溺爱还是约束
博兴县某公司与周某、刘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周某、刘某共欠租赁费3万余元,前期,周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但未按时履行。
清晨,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周某家中,开门的是周某的母亲,进门后其父母称“周某出去了,没回家”,经过执行干警严密搜查,在一间锁着的房屋找到了被执行人周某,考虑到周某的年龄较小且涉案标的不大,执行法官向其父母说明案件情况以及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会对周某造成的影响,其父母说“孩子没在家,他的事我们不管”,但干警发现无处躲避的被执行人周某后,依法将其拘传。
02甩锅还是
甩锅还是承担
张某与店子镇某村委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前任村书记、主任等人于2006年租用申请人面包车,拖欠租赁费共计11970元,至今未还。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现任村委会主任兼书记张某,其态度恶劣,表示五年后再还。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店子镇财经中心,财经中心主任表示必须先由村委提交申请才能拨款。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干警前往该村主任张某家中,该主任一直强调“我们村没钱,这是上任村委班子欠下的钱,和我没关系”,且执行过程中其儿子言辞激烈,拒不配合,阻挠执行,执行干警当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该村主任带至法院。数小时后,该村主任张某联系村会计,主动将钱交至法院,该案执行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通过精准发力、集中攻坚、执行成效明显,共执行到位金额人民币18万余元,拘传6人,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5件。
下一步,博兴法院将继续以强有力的声势、实实在在的措施,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确保做到集中执行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攻坚“执行难”、重拳惩“失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博兴法院执行工作新成效。
通讯员:齐静、王思琦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心有民生,行有实效——博兴法院初秋执行开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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