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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擦亮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名片
近年来,华宁县人民法院盘溪人民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坚持发展、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全方位、多角度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至2022年期间,盘溪人民法庭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和简单刑事案件共1327件,当日立案率达100%,案件全部在审限内审结,三年的案件调撤率分别为71.18%、78.2%、78.46%,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均低于35天。三年来审结的1327件案件中,仅上诉80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4%,努力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8年4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2021年盘溪人民法庭先后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优秀速裁快审团队”和“2020年度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优秀集体”,2022年,被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首批“玉溪市特色人民法庭”。2023年盘溪人民法庭被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定为“玉溪市‘枫桥式’人民法庭”。
一、积极探索,诉源治理促和谐
2019年在华宁县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华宁法院积极推进整合各方资源,成立了盘溪诉源治理中心,构建以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为主,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4+N”治理大格局。2022年7月,盘溪诉源治理中心与盘溪镇综治中心合并办公,成立盘溪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将诉源治理工作与镇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搭建了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法庭深度参与的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和服务平台,完善了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机制。法庭与多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的联络机制,提前介入指导民间纠纷的调处,持续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与盘溪镇六家基层治理单位完成对接。推进“无讼”乡村(社区)创建,2022年9月在华溪镇甫甸社区下拖卓村打造了无讼乡村示范点和旅游巡回审判点,取得了较好效果。2022年,法庭收案数实现负增长,案件比上一年度减少27%。
二、非诉解纷,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盘溪人民法庭持续推进良序善治,全力推动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与乡镇、村(社区)、组等各级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和对接,将调解工作关口和司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时间前移,提前介入指导民间纠纷的调处,有效整合社区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等力量,促进社会管理,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平台“三进”工作,2022年在盘江社区内挂牌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调解室”,设置诉前调解室,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借助人民调解平台“云”上解纷,打破时空和地域限制,全面提升解纷效率。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借助巡回审判、法庭旁听等形式加强培训指导,促使一大批疑难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三年来,盘溪人民法庭辖区内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三、忠诚履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盘溪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巡回审理”不放松,审理地点在辖区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也在田间地头,做到了公开开庭到农村,诉讼调解到农村,法律宣传到农村,司法调研到农村,结合所辖盘溪镇、华溪镇、通红甸乡均是以柑桔产业为主的特点,设置桔乡巡回法庭,以巡回审判等方式,就地解决柑桔交易引发的纠纷,2022年,法庭总结多年来因柑桔交易引发的买卖合同、委托合同等纠纷,制作格式化的柑桔买卖合同、中介委托合同及规范的填充式欠条样本,在柑桔协会、柑桔交易频发的交易市场、分选厂粘贴分发,让各方为纠纷发生后的维权做足“功课”。此外,在地处偏远山区通红甸乡司法所设立了“便民诉讼服务点”,由司法所代收诉讼材料,法庭还充分结合当地群众以务农为主的情况,采取“周末、假日、巡回、夜间”法庭的形式全心全意服务群众。2020年至2023年底共巡回审理案件1266件次,巡回审理率达95.4%。
盘溪人民法庭自2020年开始在立案阶段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进行诉讼保全,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以诉讼保全促进案件调解和执行,从源头上提高案件的实际履行率,减少执行案件数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三年来,盘溪人民法庭共办理执保案件400件,在保全成功的案件中,绝大部分案件均以调解方式得到处理并履行完毕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和有履行条件的案件,法庭干警均采取当场或跟进的方式督促履行义务,有效地从源头上缓解了执行难。2020年至2022年,法庭审结的案件中有履行内容的案件共992件,其中督促履行完毕案件共238件,案结事了率为24%。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的问题,大力推进在线诉讼工作,熟练运用人民调解平台、诉讼服务站等媒介,不断提升“不见面”办案模式体验,切实高效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案件立案审理阶段,实施案件繁简分流,简化案件的受理手续和审理环节,大力推行简易程序审理和以速裁庭形式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2020年至2022年法庭审理的1327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共118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9.6%,案件平均受理周期低于35天,无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
原标题:《【枫桥式人民法庭】擦亮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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