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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县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答记者问(一)
当前,我县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这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件大事,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就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有关问题,县传媒中心记者专题采访了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凌齐亮 摄一、问:为什么要进行新一轮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这项工作的背景和原因是什么?
答:从我县现状来看,现有户籍人口54.9万人,行政村490个,村均户籍人口规模仅915人,其中户籍人口700人以下的行政村达205个,占总村数41.8%。行政村数量多、布点散,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公共服务资源,直接限制了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新农村建设进度;行政村规模小、人口少,大大缩小了选人用人范围,直接影响了村级班子素质;城中村大部分土地被征收,村域被城市社区覆盖,村民实际生活在城市之中,享受城市公共服务,村委会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同时,中央和省市也对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和省委相继出台文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管辖范围和规模”“积极稳妥推进人口偏小村的调整”“稳步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优化规模布局”。因此,我县开展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既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也是中央和省市的重要政治任务,势在必行。
沈颖俊 摄二、问: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哪些?
答:此次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将坚持四个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强化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
2.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有计划、有步骤、按程序组织实施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确保合法合规。
3.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群众意愿,立足当地实际,按照应并则并的原则,制定优化调整工作方案和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方案,确保稳定有序。
4.坚持有利发展。坚持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有利于促进改革稳定、有利于夯实基层基础的要求,统筹考虑村庄(社区)布局、交通条件、历史沿革、产业类型、群众意愿等因素,科学合理推进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确保并得稳、融得进、可持续、不反复。
王慧杰 摄三、问: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有哪些好处?
答: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带来的好处可以用“六个有利于”来概括。
1.有利于优化整合农村资源,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大项目,打破农村分散的低层次发展格局;
2.有利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
3.有利于引导人口集聚,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集镇村、中心村的发展;
4.有利于改善村民交通和居住条件,提高村级综合服务效率,满足群众对外交往和生产生活的长远需要;
5.有利于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为经济发展拓展空间;
6.有利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干部整体素质,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和执政基础,加快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四、问: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期间的“五个不变”政策具体是哪些?
答:1.农村土地(林地)承包关系不变;
2.签订的各类有效经济合同不变;
3.公益生产生活设施的投入和受益范围不变;
4.已实施的各类扶持资金和帮扶项目的享受对象不变;
5.原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不变。
五、问: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有哪些奖补政策?
答:专门设立县级财政奖补资金,对调整涉及村按人口规模给予资金补助,户籍500人及以上的村完成撤并的每村补助20万元,500人以下300人及以上的村完成撤并的每村补助15万元,300人以下的村完成撤并的每村补助10万元,实现集体“三资”融合的,再给予新村30万元奖励,奖补资金作为新村运维经费。上一轮行政村规模调整集体“三资”已经融合或2年内实现融合的行政村,给予20万元奖励。
六、问:县委县政府对于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对于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到位的村主要有“9个优先”的扶持政策。主要体现为:
1.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集体经济发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村级发展建设资金项目。5年内,县政府每年安排4000万元资金用于新村和上一轮完成村规模调整且实现集体“三资”融合的行政村建设,资金项目按村人口规模大小及竞争择优原则确定,加大新村建设力度。
2.优先推进新村规划编制。新村调整到位后,优先启动新村规划编制,规划编制经费由县(镇乡〈街道〉)财政承担。
3.优先保障新村基础设施用地。结合农村土地整治,拓展村庄建设空间,优先保障新村的公共交通及其他基础设施用地。
4.优先安排农村宅基地建设指标。按照农村个人建房一户一宅、法定面积要求,统筹安排调整后村庄宅基地,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配村内宅基地,在政策许可和符合规定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新村宅基地建设指标,对新合并村农户的建房申请优先进行报批。
张银艳 摄5.优先预留产业发展空间。调整后,在不突破原有村总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优先预留村集体产业发展空间,并享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合并村在新村规划时,对原山区村、空心村等自然村整村搬迁,宅基地同步复垦。
6.优先扶持特色村创建。依托新村的自然、人文、社会、文化等资源,结合海洋休闲、乡村度假、影视体验、户外运动等核心业态产品开发,优先支持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旅游精品村等特色村,并在资金扶持上给予倾斜。
7.优先享受金融支农政策。协调涉农金融机构增加对新村的信贷投入,扩展信贷产品,优惠贷款利率,推动金融资源重点向新村倾斜。
8.优先安排新村交通道路建设项目。根据新村规划,优先安排新建道路或路面拓宽工程项目,优先整治道路安全交通隐患,资金补助标准按县农村道路建设标准进行补助,解决新村通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9.免费更换相关证照和标志标识。依据自愿原则,居民可直接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免费更换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到位后,县民政局依照相关规定制作门牌、户牌,统一进行设置、维护和调整。
反之,对于应调整而未调整的行政村,也有相应的制约政策。村规模700人口以下应调整而未调整的行政村,原则上不安排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集体经济发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村级发展建设资金项目,并把行政村人口规模作为核定村干部报酬的重要依据。
张陆沁 摄七、问:此次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的范围是哪些?
答:1.对户籍700人以下的行政村;
2.对已经混居的700人以上、就近就便合并有利的村,不局限于人口数,鼓励进行优化调整;
3.以街道(镇)辖区内城中村为重点,凡集体土地已基本征收完毕(一般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2亩),村庄已全部或者大部分完成拆迁,或近期已列入规划需整体征收土地和搬迁的村,列入村改社区范围。
八、问:本次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分为哪几个阶段实施?
答:这项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总体上要求在8月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基本实现资金、资产、资源融合,行政村规模布局进一步优化,组织建设得到加强,集体经济得到壮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提升。
1.前期准备阶段(6月10日前),主要做好开展调查摸底、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政策意见和调整方案、开展业务培训、研究新村(社区)名称和办公地址等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至8月10日),主要完成动员部署,清产核资,召开村务联席会议、党员大会、村民(社员〈股东〉)代表会议、村民(社员〈股东〉)会议等各类村级组织会议进行审议表决,以及请示批复和新村挂牌运行等工作;
3.总结完善阶段(8月11日至8月30日),主要完成档案移交、总结验收、建章立制、融合发展等后续工作。
对于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中涉及到的相关政策问题,县传媒中心记者将持续跟踪关注,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做出政策解读,回应百姓关切。
原标题:《关于象山县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答记者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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