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软件成本度量
技术领域:
,具体提供一种基于nesma功能点估算的软件成本度量方法及云系统。
背景技术:
:软件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我们生活和工作中的重要性正与日俱增。软件以其快捷、高效、经济等诸多优势几乎渗透到各个行业,正是软件的普及和应用塑造了信息时代的主要特征。因为软件应用的互联互通,因特网之前的“信息孤岛”正日益消亡,伴随着世界范围内各种经济、科技和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地球村”的预言正成为现实。但是软件在促进信息共享、信息透明的同时,自身却存在典型的“灯下黑”现象。与传统的建筑等行业相比,软件系统的建设与开发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用户业务需求不明确、工期和费用设置的盲目性、研发团队的不稳定性、人员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作坊式”开发模式等诸多因素使得软件开发往往达不到预期的目的。软件开发与建设对用户来讲更多的呈现为“黑盒子”特性。正是因为软件本身所具备的“黑盒子”特点,所以在软件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阶段很难确定软件项目对应的预算和相应的开发工期等关键项目管理指标。尽管部分用户采用了功能模块数量、代码行数量、用例数、需求书、甚至需求的页数等来估算软件的规模、成本和工期,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与建筑行业所使用的平方米相比较,衡量软件系统规模的这些单位都不是标准单位,因而也就无法采用定额方式来计算软件项目的费用和工期。何为标准单位?标准单位即用于衡量所关注对象的某一属性时采用的尺度。例如,采用“米”衡量长度,采用“平方米”衡量面积;采用“千克”衡量重量等。因为此处的“米”或“千克”在实际操作中不存在二义性,所以就可以使用“米”或“千克”来描述我们所关心对象的长度或重量。而功能模块、代码行、用例数、需求数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并不具备标准单位的属性,只能是被认为是衡量软件规模的粗略尺度。随着软件行业成熟度的提高,国家对于软件项目预算监督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软件开发项目逐渐也要遵循严格的招投标模式。在我国的软件行业中,甲方往往缺乏有效的方法来衡量软件项目开发和维护所需的工期和成本,最后只能听取软件开发团队和软件维护团对的“一面之辞”,因而使得甲方在项目预算、招投标、项目监控和合同验收等项目管理方面遇到许多“说不清”的情形。正是基于将软件规模衡量标准化的角度考虑,功能点度量方法(functionpointanalysis)已经被纳入iso14143标准系列。在实际的软件规模度量实践中,ifpug标准作为世界用户量最多的也是最权威的软件估算标准,是其理论相对复杂,即使掌握了ifpug功能点估算理论,计算出一个软件的规模、成本或工期还需要繁琐的工作量。技术实现要素:本发明的技术任务是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能够快速、高效、准确且权威的估算处软件的规模和成本的基于nesma功能点估算的软件成本度量方法。本发明进一步的技术任务是提供一种基于nesma功能点估算的软件成本度量云系统。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基于nesma功能点估算的软件成本度量方法,该方法通过明确被评估系统的边界、整理被评估系统的数据功能和交易功能,并输入到度量系统中,通过nesma功能点估算得出被评估系统的规模、成本和工期。作为优选,该方法具体包括以下步骤:s1、规模估算:该流程中搜集相关文档,确定计数范围和边界,度量交易功能和度量数据功能,计算项目原始功能规模;s2、规模校准调整;s3、成本估算。作为优选,所述搜集相关文档包括招投标文件、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和数据库设计说明书。作为优选,所述确定计数边界的边界是软件和其用户之间概念上的分解,用户包括操作软件的人及和软件有交互的软件或硬件。作为优选,功能点分为数据功能和交易功能,数据功能包括内部逻辑文件和外部接口文件,交易功能包括外部输入处理、外部输出处理和外部查询处理。作为优选,项目原始功能规模的计算公式如下:其中,n为数据功能和事务功能的数量和。作为优选,规模校准调整过程中采用估算调整因子确定应用程序的处理复杂度,通过估算调整因子,项目原始功能规模转换成校准调整。作为优选,所述成本估算包括规模计算工时和工时算成本,规模计算工时公式如下:ae=s*pdr*swf*rfd其中,ae:调整后工作量,单位为人时;s:调整后的规模,单位为功能点数;prd:生产率,单位为人时每功能点,通常取p25到p75之间的数值;swf:软件因素调整因子;rfd:开发因素调整因子;工时算成本的公式如下:sdc=ae/176*f其中,sdc:软件研发成本,单位为万元;ae:调整后工作量,单位为人时;f:人力成本费率,单位为万元每人月。一种基于nesma功能点估算的软件成本度量云系统,该云系统包括软件项目管理、软件模块管理、功能点管理、项目估算报表生成、复杂度矩阵管理、调整因子管理、地市人月费率管理、用户管理、登录管理和帮助模块。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基于nesma功能点估算的软件成本度量云系统具有以下突出的有益效果:所述基于nesma功能点估算的软件成本度量云系统从用户的角度对软件开发进行度量,使没有掌握ifpug功能点估算理论的非专业人员快速有效且权威的估算出软件规模、成本和工期,并可快速生成成本度量报表,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附图说明图1是本发明所述基于nesma功能点估算的软件成本度量方法的流程图;图2是本发明所述基于nesma功能点估算的软件成本度量方法中功能点的拓扑图;图3是本发明所述基于nesma功能点估算的软件成本度量云系统的结构框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基于nesma功能点估算的软件成本度量方法及云系统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实施例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基于nesma功能点估算的软件成本度量方法,通过明确被评估系统的边界、整理被评估系统的数据功能和交易功能,并输入到度量系统中,通过nesma功能点估算得出被评估系统的规模、成本和工期。该方法具体包括以下步骤:s1、规模估算:该流程中搜集相关文档,确定计数范围和边界,度量交易功能和度量数据功能,计算项目原始功能规模。搜集相关文档包括招投标文件、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和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确定计数边界的边界是软件和其用户之间概念上的分解,用户包括操作软件的人及和软件有交互的软件或硬件。因为nesma中把功能用户需求分为数据功能和交易功能,对数据功能和交易功能复杂度的度量都和应用边界有关。边界的位置很重要,边界不同可能功能规划度量的结果也不同。确定计数边界时,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功能点计数目的,从计数目的来判断哪些功能应包含在计数范围内,哪些应该排除在外。如图2所示功能点分为数据功能和交易功能,数据功能包括内部逻辑文件和外部接口文件,交易功能包括外部输入处理、外部输出处理和外部查询处理。内部逻辑文件ilf即internallogicalfile,是在信息系统内部,为了完成相关功能使用的逻辑文件,包括顺序文件、数据库表和临时文件等。外部接口文件eif即externalinterfacefile,是和外部其他信息系统为了交换数据而使用的接口文件。内部逻辑文件ilf和外部接口文件eif与数据元素类型(det)的数量以及记录元素类型(ret)数量有关。如下表所示:外部输入处理ei即externalinput,数据维护,获得数据的过程,对终端用户的输入进行相关的处理。外部输出处理eo即externaloutput,数据编辑,反馈数据的过程,完成对票据、报表、短信、邮件等的输出。外部查询处理eq即externalinquiry,数据展现,针对终端用户的查询请求,输出相应的检索结果。交易功能(ei、eo、eq)的功能点数,与数据元素类型(det)的数量以及引用文件类型(ftr)数量有关。项目原始功能规模的计算公式如下:其中,n为数据功能和事务功能的数量和。s2、规模校准调整。软件程序的特点可以用14项一般系统特征来描述,这14项参数(估算调整因子)可以确定整个应用程序的处理复杂度。通过估算调整因子,原始功能点计数ufp被转换成校准调整s。1)根据14项调整因子,确定调整系数值,调整系数可以把功能点规模调整+/-35%。cf=∑(tdi*0.01)+0.65cf的含义为最终的功能点调整系数,tdi的含义为调整因子单项调整系数。2)计算功能点调整后的规模s=ufp*cf功能点调整系数是功能点度量的一个正式组成部分,可以反映应用的非功能性需求,因而其存在也有一定的合理性。s3、成本估算。成本估算包括规模计算工时和工时算成本,规模计算工时公式如下:ae=s*pdr*swf*rfd其中,ae:调整后工作量,单位为人时;s:调整后的规模,单位为功能点数;prd:生产率,单位为人时每功能点,通常取p25到p75之间的数值;swf:软件因素调整因子;rfd:开发因素调整因子。其中,swf=sf*bd*at*qr,规模sf、业务领域bd、应用领域at、质量要求qr。rfd=sl*dt,开发语言sl、团队经验dt。工时算成本的公式如下:sdc=ae/176*f其中,sdc:软件研发成本,单位为万元;ae:调整后工作量,单位为人时;f:人力成本费率,单位为万元每人月。如下表所示:序号城市名称基准人月费率(万元)城市类别1北京2.29一线城市2上海2.31一线城市3广州2.24一线城市4深圳2.32一线城市5南京2.01二线城市6苏州2.12二线城市7济南1.73三线城市8成都1.66三线城市如图3所示,本发明的基于nesma功能点估算的软件成本度量云系统,该云系统包括软件项目管理、软件模块管理、功能点管理、项目估算报表生成、复杂度矩阵管理、调整因子管理、地市人月费率管理、用户管理、登录管理和帮助模块。该基于nesma功能点估算的软件成本度量云系统采用流程的b/s模式。以上所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发明较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技术方案范围内进行的通常变化和替换都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当前第1页12